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征集公告

来源:湿处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1-03-10 11: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统一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对外形象,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区的认识,突出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特色,提升保护区的文化品位和生态地位,塑造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生态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自然保护区。经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护区简介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南省淅川县境内,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成立于1997年,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建立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64111.77公顷,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主要保护对象为:①典型完整的次生内陆河口湿地生态系统;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及其水源涵养林;③以黑鹳等为代表的珍稀水禽及其栖息地;④珍稀动植物资源以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区内有达氏鲟、黑鹳、白鹤、大鸨、金雕、中华秋沙鸭6种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鲵、大天鹅、鸳鸯、红腹锦鸡等33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连香树、杜仲等8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

通过多年建设,河南丹江湿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保护区内的物种由成立之初的100余种上升到2019年的410种;保护区内新增大鸨、金雕、中华秋沙鸭国家级保护鸟类3种,新增白琵鹭、灰鹤、红隼等Ⅱ级保护鸟类5种;丹江湿地已成为河南省内鸟类最重要的栖息、繁育地,华北地区鸟类最重要的迁徙过境地;2014年调水以来丹江口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部分水质要素达到了Ι类标准,河南丹江湿地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生态屏障。

二、保护区LOGO设计要求

1、以“生态保护、和谐发展、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全面体现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特色和建设成效,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设计理念,彰显湿地水韵。可结合我县楚文化、移民精神、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等元素,描绘保护区及周边地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

2、简约大气,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寓意深刻。能够体现保护区深厚的生态底蕴。

3、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原创。

4、作品要求为彩色原稿,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或PSD文件)。

5、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

6、如需提供其他参考资料,请参照投递方式进行联系。

三、投递方式及起止日期

1、投递表格

设计方案统一按照《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投递,为方便评选工作开展并及时与设计者沟通,请正确填写 “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的设计介绍、设计寓意”等信息。(表格见附件)

2、投递方式

电子邮件: hndjsd@sina.com来信标记“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设计征集”

联系人:魏浩    联系电话:0377-69293897/69293890

本次征集发起日起即可投递作品,一人可投递多份方案。投稿截至日期2021年6月30日。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以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简约大气,能体现我保护区深厚的生态底蕴和内涵为标准进行评选,选定一套方案。进入前十名的作品,每件作品奖励500元;进入前三名的作品,每件作品奖励1000元;被选定最终采用的作品,给予设计者一次性设计费用5000元,作为特别奖励;作品不重复奖励(奖金税费自理)。

评选结果,将及时在淅川县政府网、河南丹江湿地保护处官网、微信公众号微观淅川、淅川头条等相关网站上公布。

五、相关声明

1、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由设计者承担法律责任。

2、方案采用后,设计方需按照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求的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拥有得奖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修改和使用。

4、作品获奖并接受现金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展示),否则构成侵权,将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5、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期间,所有作品不得泄露他人,否则将不予采用,对已获得奖金者则追回奖金。

6、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7、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区管理处所有。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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