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行政职权目录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0年行政职权目录
(共5项)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活动。
二、行政处罚(共4项)
1、擅自移动或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
2、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
3、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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