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二、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执法程序
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一般执法程序
1、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2、向当事人出示证明执法身份的证件
3、立案
4、调查取证
5、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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