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十条

来源:湿处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2-05-23 15:27: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十条
2022年5月18日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总方针,扎紧“四个口袋”,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实现“七化”目标,坚决守牢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这一底线,实现“零输入、零输出、零感染、零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促进、“双胜利”。特制订以下20条:

一、强化返乡人员报备

(一)报备方式。通过“豫报备”平台报备;向社区通过464部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备;如户籍地与现居地不一致,实施双报备。

(二)报备要求做到“四个清楚”。返乡人员来源地清楚,返乡交通方式清楚,返乡人员健康状况清楚,返乡人员管控措施清楚。

(三)鼓励群众举报未报备返乡人员。有奖举报电话:0377-60123450。

(四)针对未报备返乡人员提级赋码、管控,如故意隐瞒行程,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情况严重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做实常态化赋码工作

对于入淅返淅的,必需提前3天报备。

(一)凡入淅返淅正常报备的,按照个人健康风险等级正常赋码。

(二)凡不按规定报备入淅返淅的,乡镇(街道)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全部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提级赋码,落实提级管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再对各乡镇(街道)入淅返淅人数进行排序。

(三)凡在社会面管控工作中,经多次劝导,拒不履行扫场所码、戴口罩、2米线等防控措施的,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强制赋码管控。

(四)凡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中不执行相关规定,随意走动或聚集的,提级赋码管控。

(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备专职人工赋码、解码人员,公开赋码电话:0377-69237211,135******4711。

三、落细风险人员管控

(一)境外返淅人员。由属地乡镇(街道)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入返人员。实行红码管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入户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及有本土病例发生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入返人员。实行黄码管理,根据风险程度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5、7天开展入户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待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

(四)确诊病例的密接次密接者。密接者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次密接者赋黄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

(五)上级大数据推送人员,区域协查人员,确诊病例时空伴随者。根据核查结果,按无风险、密接次密接者、外出人口等情况分类管控。

(六)低风险的地市入淅人员。入淅后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即核酸,并在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赋黄码,并依规处理,在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为绿码。

四、严格社区(村)人员管理

(一)各社区(村)均要申请场所码,创建“无疫小区”。

(二)对于城区有物业的小区,由小区物业负责落实对进入小区的人员查验场所码、戴口罩,协助社区(村)查验外地返淅人员报备情况,协助社区(村)全员核酸检测的动员组织。由房产服务中心承担监管责任,不定期明察暗访,如发现有物业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或落实不到位,按行业标准对其实施处罚惩戒。

(三)对于城区非正规小区,由社区(村)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指派网格员,落实网格内居住人员的场所码查验、戴口罩、报备、核酸检测等措施。

(四)对于非城区乡镇的村庄,由村信息专管员或村民小组长分级具体落实辖区人员的场所码查验、戴口罩、报备、核酸检测等措施。

(五)网格员、信息员所属地方政府不定期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发现网格员工作不力的,由属地政府进行处罚。

(六)实行县直单位分包社区。29个县直单位分包城区两镇两办29个社区,分包职责、分包任务、同岗同责不变。

五、盯紧社会面管控

(一)提高辖区居民个人防控意识。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对职工、辖区居民分级分批组织培训,提高居民个人防控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两米线、不聚集、勤洗手、房间定时通风换气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落实公共场所防控主体责任。公共场所(学校、宾馆、商超、医疗机构等)经营主体依照行业防控指南,落实申领场所码、设置查验岗、测温、限流、消杀、健康监测、核酸结果查验等措施。对公共场所不履行防控措施的,由行业部门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业整顿。

(三)城区两镇两办成立由5-10人组成的宣教队,设置集中教育培训班,自《二十条》发布之日至6月20日,由宣教队对室外流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6月20日后凡辖区居民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者由辖区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拒不遵守防控措施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通过教育部门“小手拉大手”提升全人群防控意识。

(五)落实各类型聚集性活动报备审批制度。

(六)推广场所码的查验和运用。1.在公共场所、交通卡点、小区门口、村(社区)道口查验岗申领场所码并进行查验。2.查验工作人员必须对扫码成功后场所码界面五种功能逐个查验:(1)查验行程卡。(2)查验电子健康卡(健康码)。(3)疫苗接种。(4)核酸检测。(5)自动生成的场所码(替代登记)。3.查验结果运用。(1)对行程卡中显示14天内风险区旅居史和异常的,进行登记、临时隔离、通知属地流调和管控。2)对发现电子健康卡红黄码的,登记、临时隔离、通知属地流调和管控。(3)查验发现未全程接种疫苗的,登记并通知属地补种疫苗。(4)查验发现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登记、上报赋码并提示就近核酸检测。(5)上述4条均无异常者,放行通过。

六、提高哨点灵敏度

要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灵敏度,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对哨点未履行职责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工作指南》的规定进行处罚。

依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工作指南》,十三类“哨点”是:①发热门诊②基层医疗机构③社区(村)网格④酒店⑤药店⑥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医疗机构、学校、景区、公园、监狱、养老机构、托幼机构、教培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工厂、建筑工地、邮政快递网点、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洗浴中心、网吧、写字楼、办公场所、公厕及其它封闭半封闭人员集中场所)⑦23类重点人群⑧车站⑨5个交通卡点⑩公共交通工具⑪聚集性活动⑫区域协查⑬电子围栏等

七、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一)在主城区两镇两办增设9个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

(二)13个乡镇各增设1个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

(三)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时,启动37个临时核酸采样点

(四)启用县医院移动发热门诊车,提升以大石桥为中心的区域乡镇核酸检测效率。

(五)2022年5月12日--6月12日期间,对全县全域核酸检测实行免费,恢复核酸检测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23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常态化,不再加密检测频次。

八、从严管控冷链物流

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分公司等行业部门,要坚持每周对下属企业抽查、暗访至少一次,加强督导暗访,对不按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关停。

(一)进口冷链物品。市场监管局严格从业人员管控,对进口冷链食品全部纳入“豫冷链”系统管理,执行“三证一码、三专四不”制度,实现与省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共享。

(二)进口非冷链物品(食品)。非冷链食品首营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责对进口非冷链物品(食品)的首营单位,在进口非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通过“进快办”报告进口非冷链食品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企业要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消毒,落实专区专柜贮存、专人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非冷链食品人员根据风险等级确定防护措施,降低交叉污染风险。要建立健全进口非冷链食品出购销台账,全面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非冷链食品信息全程可溯。

(三)基地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11家运营的快递物流企业,依照行业疫情防控规范,对从业人员按照每周两次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一封三全一消杀”制度,对国际快递物流货物及中高风险区物品实行分区放置和隔离,严防高风险物品的输入。

(四)邮政快件。淅川县邮政分公司对旗下的1家总公司、14家乡镇网点和30家农村站点,严格执行“一封三全一消杀”制度,对国际邮件和中高风险区邮件分区放置,设置相应隔离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九、指挥体系专职专责

(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常态化指挥体系,设置“一办五部”,实现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运作。县指挥部实行人、财、物独立,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下文抽调人员,从各单位抽调后备干部脱离原岗位,集中办公,专人专岗专职,人员固定不交叉。以县政府大数据中心为主体,充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信息化办公室,建立完善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指挥部“一办五部”实行AB班运行,实行日例会、日调度、日排查、日分析、日研判、日报告等制度,全天候全要素值班值守。

(二)县直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专干具体抓。

(三)各乡镇(街道)比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置成立乡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疫情防控主要领导责任,其他1-2名副职领导和3-5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四)各村(社区)要有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各县级交通卡点要固定一批常备工作队员,实行每天三班倒值班制度。

十、强化宣传引导

(一)按照有标语、有喇叭、有宣传车、有告知书、有宣传栏的“五有”标准,实现乡村、城区全覆盖。捆绑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淅川发布等新媒体和官方网站,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

(二)充分利用手机电话,微信、手机短信、致在外人员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一话三信”宣传,对中高风险区人员劝留止返。

(三)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新冠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指南》,发生疫情后,2小时内完成上报、5小时内发布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县委网信办、县公安网警大队要密切监控辖区内舆情动态,科学处置舆情,正确引导舆论。

(五)要通过向群众发放一份防疫宣传手册、向学生上一堂防疫课、对居民开展一次培训等措施,宣传普及《公民防疫守则》等疫情防控常识。开展防疫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六进”活动,提高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率、覆盖率。

十一、实行有奖举报

(一)对刻意瞒报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入(返)淅人员。

(二)隐瞒不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三)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未及时报备、未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四)违规举办聚集活动的。

(五)有14天内中高风险区(及关联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未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市外来(返)淅人员隐瞒不报的。

(六)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违规接诊发热病人。

(七)药店违规销售退烧药的。

(八)编造虚假疫情及相关信息,转发、传播虚假不实疫情及相关信息的人员等。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线索200元的奖励。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0元至50000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奖举报电话:0377—60123450。

十二、加强分析研判

持续坚持日分析、日研判、日报告制度,提高分析研判报告的质量,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针对性。要突出重点,简单明了,明确前日疫情、当日风险动态、疫情防控建议等。

十三、做实“两推送一交办”

坚持全县一盘棋,乡镇和街道要及时沟通及时推送返淅入淅人员信息,不及时推送导致失排漏管,造成后果的实行双处理。两推送:一是卡点向乡镇(街道)推送,二是乡镇和城区两镇两办的信息互推,卡点要向县指挥部一日三次推送返淅人员,县指挥部一天三次向乡镇(街道)交办以下四种类型人员管控措施:①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户籍地管理;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实际居住地管理;③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都有房屋的以户籍所在地管理为主;④户籍非本县,租房居住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十四、畅通就医绿色通道

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淅卫字﹝2022﹞19号),对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尤其是孕产妇、急危重症患者等人群,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给予及时有效救治。对入淅返淅特殊患者不得拒收,按照就诊绿色通道快速收治。

    十五、规范卡点管理

卡点查验按照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查验工作的通知》(宛防指办﹝2022﹞157号)和《淅川县疫情防控卡点(查验点)工作手册》执行。

(一)人员配备。每个卡点配备1名县处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原则上8小时一班,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配备固定人员,保证车辆顺畅通行。

(二)设施设备。按照“十有标准”,科学设置。

(三)优化流程,规范查验,保畅保通。既不能支乎应付,也不能层层加码。

十六、强化行业部门职责

各行业部门职责,按照《关于落实宾馆酒店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的通知》(淅疫防指﹝2022﹞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淅疫防指﹝2022﹞3号)执行。进一步明确部分部门的职责: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九小门店,县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和服务区,公安局负责宾馆旅店,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和洗浴场所,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步行街、夜市和沿街摊贩,旅游服务中心负责A级景区、旅行社,文广旅局负责KTV、网吧、休闲娱乐、文化门市,县教体局(体育中心)负责体育场馆、公园,县科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等,其他行业按照以上文件执行。各行业监管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暗访督查,结果要上报指挥部,对于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

十七、违反规定的惩戒

根据南阳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关于依法严惩扰乱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精神,对于拒不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县公检法司部门要从严从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重点从严追究违反疫情防控的14种行为:①拒不扫场所码②不戴口罩③不参加核酸检测④故意隐瞒行程或者拒不配合流行病调查⑤扰乱封控管理秩序⑥违反规定组织聚集性活动⑦违规擅自经营⑧传播虚假疫情信息⑨单位或市场主体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⑩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千方百计逃避防疫检查⑪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或命令⑫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使用伪造编造核酸检测报告和抗原检测结果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⑬冒用他人健康码或行程码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⑭经过疫情防控查验点的车辆和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

十八、落实物资储备和经费

县乡两级要按照满足3个月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需要,购置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医用手套、核酸检测试剂试管等常备物资;5个卡点,按照5月1日之后,每月每卡点10万元经费补助;城区新增9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乡镇新增13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每月给予每个采样点适当经费补助。

十九、严格督导检查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人员,整合成立四个督导组,与“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县效能服务中心,统筹督查力量,严查“四方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查找问题,排查隐患,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限时整改,建立“列单、交单、办单、清单”四单制度,梳理问题线索、建立督查台账,完善督导检查闭环管理机制,更好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二十、严肃责任追究

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按照《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格落实“三免职一陪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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