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国有资产房屋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9 06:39: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淅川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淅财字202418号)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所属国有资产,位于金河镇丹江大道人行淅川临街综合楼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坐落:淅川县金河镇丹江大道人行办公楼西侧临街综合楼

(二)房屋概况:共计5层框架楼体,除一层西侧门面外,其他区域整体出租,房屋总面积约1490㎡,出租用途为商业办公;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定为3

二、承租人条件

承租人限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为企业法人,严格按照招租人确定的出租房屋功能定位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的任何其他项目

三、招租方式

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62417:00截止(周末、节假日不受理报名业务)

报名地点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办公室(淅川县金河镇丹江大道人行西侧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一楼)。联系人:魏先生,0377-69293890。

报名时报名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3.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

四、公开竞租时间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将联合纪委、财政、银行等部门成立公开竞租工作组。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10点在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五、竞租方式

已成功报名的竞租对象应提前准备好企业相关资料、租赁房屋使用规划、人民银行出具的法人征信报告等资料于公开竞租当日提供工作组审查。未按时参加公开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竞租采取百分制评分,依据租赁报价(占60%)、企业实力(占10%)、租赁规划(占10%)、法人征信(占10%)、原租赁方优先权(占10%)5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租赁报价采取单独报价,仅限报价一次,其中最高价者得60分,其他报价方按照报价金额与最高报价的比例*60得分。其他评分内容依据竞租对象提供的材料情况由工作组评定,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六、相关要求

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提前自行到出租房屋查勘情况

(二)承租人应遵守服从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改扩建承租房屋,严格按规定实施水电安装,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应向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提出装修或改造方案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承租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自觉接受招租人或相关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承租人严禁从事假冒伪劣、欺骗性诱导消费及非法传销活动;

(五)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承租房屋。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4年618

 


终审:马伟(湿地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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