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湿地保护处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第十三届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月4日,对湿地保护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2年2月16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在湿地保护处二楼会议室向湿地保护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张江林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肯定了湿地保护处近年来在水质保护、湿地生态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湿地保护处党组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三个方面存在的31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林章同志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讲了三点。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落实要求,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聚焦发展促落实,深化成果运用。
湿地保护处副主任刘娜代表湿地保护处党组作了表态发言,她指出,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很中肯、很准确,既是警醒和警示,也是督促和指导,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不断促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让县委和巡察组放心,让全县人民群众满意。
最后湿地保护处主任王志斌强调,对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政治责任。此次巡察是县委对湿地保护工作的一次“政治督战”,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次补齐湿地保护工作短板、提升湿地管理工作水平的难得机会,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改到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逐项整改落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刻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从制度机制入手,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整改措施,构建有效的制度体系。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党组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主动认领整改事项,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各科室、保护站要对照台账,主动排查存在的问题,对标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巡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护处党组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湿地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尚鹏飞同志、巡察组成员王水同志出席会议,湿地保护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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