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世界湿地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湿处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3-02-06 15:40: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 年2 月2 日是第27 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修复,刻不容缓深入宣传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修复成效,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湿地的意识,促进公众积极参与保护修复,湿地保护处组织了鸟类食源补充、增殖放流、《湿地保护法》宣传、湿地知识科普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2月1日下午,湿地保护处联合淅川县人民法院在大石桥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了鸟类食源补充、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淅川县法院在审理破坏生态案件中,责令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缴纳生态补偿金,用于购买谷物和鱼苗,投放在河南丹江湿地重点生态区域。本次投放食源3000斤,放流鱼虾10万尾,通过在湿地补充食源、增殖放流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了食源,延长了食物链,丰富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了湿地生态。

2月2日,湿地保护处在县中心文化广场举行“湿地修复,刻不容缓”主题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摆放湿地科普知识展板20余套,群众科普湿地相关知识,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展示丹江湿地生态修复图片50余幅,由一线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近年来河南丹江湿地生态修复的成效和点滴故事,吸引广大群众驻足聆听。

活动现场湿地保护处邀请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共同为参与活动的学生、社区群众讲解国家近年来的生态保护立法情况和审判的破坏湿地的典型案例,给学生和社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湿地普法课。

本次系列活动,共发放丹江湿地鸟类科普图书500余册、丹江湿地常见鸟类图册500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页10000余张。通过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科普了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了社会公众法制观念,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淅川县政府副县长武建宏,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袁祖闯,县法院院长白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县政府党组成员、湿地保护处主任王志斌等领导先后出席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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