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四长”联动护航渠首生态建设
近日,河南省林长办公室下发文件,公布河南省首批“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宣传教育基地名单,淅川县大石桥乡杨营村国土绿化示范点被评定为“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淅川县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定为“林长+法院院长”宣传教育基地。
在国土绿化工作中,淅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资源损害修复赔偿工作,推动打击违法和修复生态有效结合,联合该县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破坏森林资源补种及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的意见(试行)》,构建“三书”工作模式,实现生态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工作。自该模式实行以来,该县检察院共办理涉及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罪名的刑事案件11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在马蹬镇石桥村集中补植复绿,打造了淅川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真正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的目标。
近年来,淅川县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持续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探索创新,确保渠首林业生态安全。成立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林长、县长任总林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按照南阳市林长办制定的“六有”要求,高标准建设县乡村三级林长办,具体负责林长制组织协调、制度制定、日常考核、工作调度等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地生效。探索“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治林新模式,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执法与检察监督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森林等资源治理的执法司法合力,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依托“四长”(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员”(护林员、技术员、警员、监督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护网,一体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共设立林长公示牌318个,构建“一长四员”基层网格366个,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目标。制订县乡村三级林长督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将督导督查贯穿林长制实施全过程,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依据,推进林长制不断走深做实。2022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林长1480人总巡林数达7000余人次,巡林率由原来的不足20%提高到85%以上,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1起,刑事案件15起,有效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淅川县以林长制为统领,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林长+’协作机制,‘四长’联动,司法护航,同向发力、重点出击,共护渠首绿水青山。”谈起林长制工作,淅川县林业局局长梁虎兵信心十足。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