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淅川县发展改革委>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09:18:29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林草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文物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终审:张海霞(发展改革委)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