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
淅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 | |||||||||||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 |||||||||||
1 |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 非燃煤、燃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热电项目核准 |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5年本)的通知》(豫政〔2015〕9号)附件第二条能源之热电站“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燃气热电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垃圾热电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批准的热电联产规划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 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 受理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基础产业科 | 5日 | 20日 | 不收费 |
审查 |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包括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书);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项目审批前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 11日 | |||||||||
决定 |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 2日 | |||||||||
送达 |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 2日 | |||||||||
事后监管 |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标准与核准一致。 | ||||||||||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77-69229050 | 共同实施部门 | 规划、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 | |||||||||
受理地点:县发改委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