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中央定价目录》 来源: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3-18 07:45: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 《中央定价目录》已经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 立峰 2020年3月13日 P020200316606029544738.pdf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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