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政务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淅川县发改委持续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围绕政务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方面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就政府投资项目领域进行全面自查,另一方面由委业务科室负责分别就已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政务诚信工作。
严格决策程序,确保项目立项合规。在审批环节,本级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者列入本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规划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审批合规。项目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办理立项、规划、设计、用地、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后开工建设。
严控项目规模,确保项目建设合规。政府投资项目一经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内容实施,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需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并完善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
严格资金拨付,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县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应按项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杜绝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行为。
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相关科室共组织了近30次的专项检查,未发现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政务失信问题,真正发挥了政府投资的作用,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完善了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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