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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淅川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11-08 15:2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淅川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新征程、奋力实现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聚焦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加快建设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新征程

二、任务步骤 

  (一) 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总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9年12月底,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提出“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初步建立“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各部门在前期各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成绩及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认真分析我县“十四五”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科学制定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谋划提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重大项目,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调研成果,争取一批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为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县发改委以各部门研究谋划成果为基础,初步建立“十四五”规划项目库,提出全县“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县政府审定。

第二阶段: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由县发改委牵头,按照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总体目标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建设的要求,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提出纳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规划纲要初稿,并完善建立“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县直相关部门对谋划的项目进一步梳理并深入论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沟通,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项目笼子。

第三阶段:2020年7月至2021年初,起草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专家,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2021年初由县政府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各专项规划编制具体时间安排

1、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具体安排

 “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分5步走,即基本思路形成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纲要草案形成阶段——纲要草案审议阶段——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

1)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9年12 月)。在吸收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县政府审定。

2)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 1月1 日2020年3 月31 日)。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初稿,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3)纲要草案形成阶段(2020年 4月1日2020年11月底)。其中:2020年6月中旬,衔接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2020年7月上旬,形成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部门、乡镇和社会各界意见;2020年10月中下旬,根据县委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建议,进一步修改纲要草案;2020年11月上旬,形成纲要草案送审稿,与市衔接后,组织专家评审。

4)纲要草案审议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2020年12 月上旬,“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县委、县政府审议;2021年1至3月,纲要草案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批准。

5)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和规划汇编阶段(2021年3月12月)。

2、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专项规划分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两类。

(1)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经济体制改革、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需要政府主导的重点领域,以及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的一些重要行业。编制时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相衔接,特别要筛选一批“十四五”重大发展建设项目进入上一级的规划,同时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真正做到科学规划,切实可行。

县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乡镇(街道)政府参与,报县政府审定。一是2019年12月31日前,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会同参与单位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提纲;二是2020年6月30日前,各重点专项规划完成初稿,并报送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中;三是202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将规划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专家等方面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并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会同县发改委联合上报县政府审定。

 (2)县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规划)。由县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编制和印发,报县发改委备案。

3、各乡镇(街道)“十四五”规划

各乡镇(街道)“十四五”规划要突出本地特色,侧重于研究解决本乡镇(街道)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最为迫切、与本地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具体编制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可参照县级的做法,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并及时将规划方案报县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杨红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钱勋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明东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迅速成立专班,明确主抓领导和专干,全力投入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的奋斗目标、基本途径、发展布局和战略举措,全面分析“十四五”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重点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抓住主要矛盾,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同时,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保障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骨干力量,参与规划编制。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及时提供阶段性规划成果,各规划之间要搞好衔接,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和财务经费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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