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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06 09:4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征求《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集中解决影响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合理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13日前反馈至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0377-83970910

邮箱:xcjtjjdd@163.com

             

                                                                                                   2022年8月6日

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从严治理各类交通违法为切入点,以网格化管理为着力点,整合法治、科技、社会力量,创新治理模式,全面落实严管理、严执法、严处罚“三严”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常态化严管整治,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道路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意识显著提升”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重点实施六大专项行动:

(一)创建文明城市交通严管“示范街”专项行动。将丹江大道(范蠡大道至一桥段)、楚都大道(富强路至丹阳大道段)、人民路(范蠡大道至丹江大道段)、东风路(前进路至南阳路段)、新建路(东风路至丹江大道段)、解放路(前进路至新建路段)等6条道路作为交通严管“示范街”,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完善交通设施,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交通品质。

(二)车辆乱停乱放整治专项行动。引导群众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有序停车,自觉养成停车入位的良好习惯。

(三)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整治专项行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拆除非法拼装,引导车主主动上牌、驾乘佩戴头盔,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规范停车场管理专项行动。通过智慧停车、科学合理定价收费、规范停车场管理,解决群众停车难、停车贵问题。

(五)“机非分离”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路权,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减少非机动车事故发生。

(六)渣土车、货车整治专项行动。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消除非法改装、改型车辆,对渣土车、货车运输事故隐患进行清零,规范全县渣土车、货车运输管理秩序。

三、任务分工

(一)县公安局

牵头交通秩序净化提升,全面落实严管理、严执法、严处罚“三严”措施,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1.规范行车秩序。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以6条严管“示范街”为主,升级改造交通设施,对部分道路增设和完善非机动车专用道和右转专用道。①对楚都大道(富强路至丹阳大道段)、丹江大道(范蠡大道至一桥段),通过调整交通信号灯分道放行,加装摆放路口机非分离护栏;②对人民路(范蠡大道至丹江大道段)、东风路(前进路至南阳路段)、丹江大道的8个主要路口,重新施划道路标线,通过调整交通信号灯分道放行,拆除道路中心护栏,加装摆放路口和部分路段的机非分离护栏;③对新建路(东风路至丹江大道段)和解放路全段,以治理乱停乱放为主,去除道路两侧的机动车泊位,加装正规醒目的停车场标识牌,引导车辆到停车场停放,减轻道路交通压力;④按照机非分离标准,重新规划、施划标识标线,引导机非分离通行;⑤对人民路与东风路路口、人民路与解放路路口、红旗路与东风路路口、丹江大道与新建路路口,重新铺设线缆,更换信号灯设备,实现分道放行功能;⑥及时更换道路电子警察设备,在人民路、东风路、丹江大道的部分主要路口加装反向卡口摄像机和非机动车道抓拍摄像设备,提高对压线、越线、闯红灯以及非机动车违章行为的抓拍效率。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

2.整治乱停乱放。6条严管“示范街”(包括设有盲道的人行道)的违法停车行为,实行不告知依法处罚;对非严管道路的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短信提示车主,对短信提示后10分钟内拒不驶离的依法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拖曳。

3.整治行人及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6条严管“示范街”为重点,突出丹江大道与前进路路口、丹江大道与老街路路口、丹江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人民路与灌河路路口等20个主要路口,重点查处行人及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横道或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坚持教育与处罚、查纠与曝光相结合方式,让交通违法人员参与交通整治,规范查处程序,提高整治效能。

4.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登记上牌。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备案管理制度,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

配合单位: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整治渣土车、货车违法交通行为。会同县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城区建筑工地、运输源头、违法高发区域等排查摸底,重点查处渣土车等涉牌涉证、闯禁行、闯红灯、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野蛮驾驶行为。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6.建立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使用行驶记录仪、手机、相机等工具积极参与,对各种违法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踊跃举报,报送的图文资料待交警部门核实后即兑现奖励。有奖举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6条严管“示范街”;②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每日8:00至18:00内;③举报内容符合交通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二)县城管局

牵头县城区停车设施提升,与县公安、住建部门协同配合,缓解停车压力;依法整治和取缔非法停车点,还路于民。

1.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严管“示范街”道路规范管理,缓解交通压力。重点整治三个方面:一是城区道路及商场、学校、医院等交通聚焦区域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问题,二是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区域和背街小巷乱停乱放问题,特别是使用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私设停车泊位等行为。三是道路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道牙以上非机动车、道牙以内(花坛边坡、商店饭店门前等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两镇两办

2.实施“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我县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各类公共停车设施的数据接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推行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模式,为广大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采取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停车泊位共享、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等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3.规范停车场管理。向社会公布城区现有停车场分布地点,特别要明确6条严管“示范街”道路附近的停车场位置、车位数量及收费标准,在停车场附近路段设置正规醒目的停车场标识牌,引导市民在停车场规范停车。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两镇两办

(三)县住建局

牵头县城区道路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完善路网结构,加快停车场建设,提升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和通行能力,规范道路交通施工管理。

1.完成6条严管“示范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重点:①在丹江大道与人民路路口增设导流岛,改造丹江大道与新建路路口的安全岛;②在丹江大道与范蠡大道路口和人民路与灌河路路口增设车辆右转专用道。结合交通秩序整治要求,根据其他路段和路口实际情况,对道路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改造。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牵头停车场规划、建设。督促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完善停车场(位)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出售、租赁、转让等形式,盘活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资源。

配合单位:两镇两办

3.加快修缮城区道路。着力解决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被侵占、损毁问题,为“机非分离”提供道路保障。

(四)县交通运输局

牵头交通结构优化提升,加强行业监管,打击非法营运,优化公共交通路线,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交通行为。与其他部门配合,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6条严管“示范街”进行升级改造。

(五)县自然资源局

1.按照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对独立新建停车设施加强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建、改建预留土地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等规划停车设施。

2.严格落实规划调控,对新建社区、商业核心区等大型建筑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足额规划配建停车设施。

(六)县发改委

1.综合考虑投资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政策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发布。

2.对各类停车服务设施制定收费标准,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县市场监管局

监督指导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不按规定标准乱收费等行为。

(八)县教体局

1.做实“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引导家长遵守交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行驶非机动车道,逐渐形成良好文明交通习惯。

2.定期召开交通知识学习座谈会,开设交通法规教育辅导课,做好学生家长帮教工作。

3.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一校一策”,在校门口周边合理设置接送点、等候区,向远端分散校门口集中接送的压力。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

(九)县融媒体中心

1.开设“淅川县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宣传专栏,利用广播电视、城市大屏幕、网络媒体等,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遵纪守法意识。

配合单位: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

2.解决城区违停抓拍电子设备不能使用问题,协调豫广网络公司对搭建大华平台的75路违停抓拍电子设备加强维护,安装违停抓拍短信提示服务器,及时上传数据,保障链路畅通。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十)团县委

大力推进“文明交通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文明交通劝导、交通秩序维护等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营造“文明交通全参与、携手共建文明城”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遵规守法的良好风尚。

(十一)县妇联

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组织优势,发动妇女群众争做文明出行的义务宣讲员,广泛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平安出行常识的培训学习,增加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的习惯性和自觉性。

(十二)两镇两办

1.在辖区内主次干道路口开展交通志愿服务和违法劝导活动,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2.对城中村改造及闲置空地规划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对背街小巷科学规划,合理施划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会同城管部门对背街小巷乱停乱放车辆清理整治。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发改、市场监管、教体、自然资源、文广旅、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两镇两办为成员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班,对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以“示范街”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尤其是公安和城管部门要联合执法,对道牙以下、道牙以上、道牙以内的乱停乱放车辆全面清理到位。“双创”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除周五志愿服务日外,在其他工作日组织各单位轮流在严管道路参与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志愿者统一穿“文明使者”红马甲、戴小红帽、哨子、打小红旗,接受交警指导培训,配合开展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劝阻、交通文明宣传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县整治办要联合县纪委监委、效能服务中心成立督查组,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要紧盯6条严管“示范街”和机关门口等重点部位,对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车辆乱停乱放或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要及时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工作措施得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淅川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长:马华中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长:辛泽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袁祖闯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王黎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龚耀林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双创办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鹏飞  县效能服务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政委

   县住建局局长

杨建波  县城管局局长

聂俊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清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立新  县发改委主任

李晓辉  县教体局局长

   县文广旅局局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王建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商圣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建军  龙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上集镇镇长

   金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长吴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推进和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星旗同创”“十优集镇”等活动,同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严管“示范街”活动,全力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绿、洁、畅、美”的城市新面貌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终审:宋玉川(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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