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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公安局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09: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通 告



   “福森·光影水秀”将于2023年10月14日在淅川县鹳河展演,“中国·淅川第一届商圣范蠡文化节”将于2023年10月15日在淅川县范蠡公园开幕。为保障活动现场安全,确保活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3年10月14日18时至21时在淅川县鹳河水域(淅川二桥至三桥之间)周边1000米范围内低空区域、10月15日8时至12时在范蠡公园南大门周边1000米范围内低空域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包括无人机、滑翔机、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空中飞行物。

   二、确因活动需要使用无人机等,需报备淅川县公安局活动安保“低慢小”航空器反制组负责人马警官13******5110(微信同号),获批准后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备案飞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型号及序列号ID、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或执照。

   三、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有关法律规定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其他损害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淅川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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