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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民相关社会业务,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3-18 09:48:36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2、注销户口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6、非正常死亡证明。7、临时身份证明。8、无犯罪记录证明。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公安部

2021年05月07日


终审:任基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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