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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来源:厚坡镇 发布时间:2017-04-26 17:5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厚发[2017]21号

 

 

中共厚坡镇委员会     厚坡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通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镇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各村支部村委,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厚坡镇委员会

厚坡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5日

 

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文件

 

淅办〔2017〕10号

 

 

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17年3月16日)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进党和政府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以保障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监督、从严问责为抓手,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深入推进,增强县、乡、村三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自觉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公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党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格审查,内容真实。各级各部门对公开的内容要严格审查,确保真实可靠。

(三)实时更新,及时便民。公开不仅要做到全面及时,还要做到实时更新,丰富载体,便于人民群众查询,便于社会知情,便于人民群众监督。

(四)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公开要从实际出发,首先突出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惠农、涉民惠民等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公开要讲求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搞形式主义。

三、公开内容

公开的范围包括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村(社区)的党务政务村务(居务)等相关情况,严格做到全面、具体、真实、可靠。

(一)县直各单位公开的内容。1)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照片、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2)内部机构设置:机构名称、工作职责、负责人、办公电话;(3)党员人数及姓名、党费收缴及发展新党员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外出学习考察情况;奖惩情况;述责述廉测评情况;(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名称、责任人、进展落实情况;(6)季度收支情况:收入项目、金额、支出项目、金额;重点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情况;(7)涉农惠民政策法规、相关项目评定标准依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等情况;(8)监督电话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要求的公开事项。

(二)各乡镇(街道)公开的内容。1)年度工作目标;(2)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照片、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3)党员人数及姓名、党费收缴及发展新党员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外出学习考察情况;奖惩情况;述职述廉测评情况;(5)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名称、责任人、进展落实情况;(6)季度收支情况:收入、支出项目的金额余额。重点公开: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情况;(7)支农惠农资金公开情况:农村低保、养老、医疗等社会救助享受情况;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涉农补贴类资金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其它支农惠农资金和补贴;违规生育社会抚养费和土地征用补贴管理情况;(8)为民办实事情况:办实事项目、进展落实情况;(9)监督电话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要求的公开事项。

(三)各村(社区)公开的内容。1)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内有关农村、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2)村(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姓名、职务、工作分工、联系电话;(3)村(居)民委会公开、理财、议事、监督组织: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小组、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置及成员名单;(4)村(居)民委员会党员人数及姓名、党费收缴、发展新党员及党员帮扶情况:(5)国家征用土地的数量、补偿费用、补偿安置政策和方案,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补偿费用的分配安置方案落实情况;(6)村(居)委会季度收支情况:收入项目、金额;支出项目、金额;村集体财产的使用、经营、处置及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公开: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7)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流转、调整情况;宅基地的申请、批准情况;(8)农村低保、养老、医保、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社会捐赠、五保供养、优待抚恤、高龄补贴、医疗等社会救助落实及享受情况;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涉农补贴类资金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9)为民办实事项目、公益性建设进展落实情况;(10)经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1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施情况;(12)监督电话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要求的公开事项。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之规定按时进行公开。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加强对村(居)党员发展、种粮补贴、低保使用、民政救济、移民扶持、退耕还林及公益林补贴、危房改造补贴、扶贫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土地流转等公开事项的指导,固定公开内容每年更新一次,定期公开内容要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更新,村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事项随时公开。县直职能部门应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做好基层惠农政策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公开情况的核查、督导。

四、公开主要方式

为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各级各部门在充分利用好明白卡、固定公开栏、会议、文件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的同时,要探索使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型公开平台和公开方式。公开时要留下相应的图片、视频等公开痕迹备查,既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又能随时接受调查核实。

各村村务公开要设立固定公开栏,采用墙体式或橱窗式设计,各乡镇(街道)统一规定本地村级公开栏的尺寸和规格标准,规模较大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增设固定公开栏。公开栏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XX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栏要摆放在本村内醒目位置,安装牢固,加设防雨设施,加强管理。

为更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全县将依托豫广网络,建立集中公开平台。要求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本地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资料(文字、图片、示意图等),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后,以电子存储介质形式交县广电中心,经与豫广网络公司技术对接后,在豫广网络平台予以发布,并设置搜索引擎,实现查询等互动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全县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机关和基层公务运行情况动态监控、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监督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县委、县政府调整成立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负责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监督问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化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共同参与,积极监督,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督氛围。

(二)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各级各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是本地本部门公开工作的监督主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监督责任。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对全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督导,通过组织专项检查、观摩评比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县绩效办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之规定,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县广电中心要利用豫广网络建好公开平台,做好网络电视公开工作。

(三)分层推进,科学实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大,难在真实、贵在及时、重在持久。公开工作成效长期以来不显著,存在多头管理、形式主义、假公开、半公开等问题,必须加以解决。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谋划,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分层次、分步骤、分类别实施。要首先从群众关注、问题易发多发的村级公开抓起,然后督促县直部门对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同步公开,进而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务政务全面公开,力争年底实现公开全覆盖,切实提高公开的时效性,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要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固定下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从严问责,确保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扶贫脱贫重点问题,从严查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本地本部门公开工作不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进行处理,以问责倒逼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此件发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    —————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 ——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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