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淅川县第二批林果产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淅川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淅川县林果产业管理补助办法>的通知》(淅乡振组[2021]9号)和《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乡村振兴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淅办[2021]17号)要求,淅川县林果发展中心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人员和第三方评估人员,对在仓房镇申报的淅川县仓龙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仓房村)柑橘和淅川县丰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子口村)柑橘管理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后总面积1386.61亩,补助资金426157元,现将淅川县第二批林果产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淅川县林果发展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377-69212978
附件:淅川县仓房镇林果产业项目补助汇总公示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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