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责任感,树立“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林业执法队伍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首位负责制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2、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接受群众来人、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接到电话咨询时,要做到认真听取并将来电单位名称、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事项内容,能解释答复的马上落实。需转办的在接电话后1小时内转至相关股室或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3、首问责任人接到群众来访时,对属于本人工作职责内的问题,要立即尽可能予以答复,对于本单位职责内,本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引荐,帮助解决,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并要告知所办单位,如何找。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手手相接,不得借故推诿。
4、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态度和蔼,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推卸责任的言词。
5、首问责任人在所受理的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交办公室归档。
6、单位将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给予表扬鼓励,对违反本制度一次的首问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二次者进行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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