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开选聘生态护林员公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2021〕115号、《淅川县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1号文件要求,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在全乡(镇)公开选聘生态护林员280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续)聘原则
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二、选(续)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脱贫人口。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
三、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主要承担集体天然林和退耕还林中的生态林管护任务,管护面积原则上在本村集中连片500亩,管护劳务报酬为每人每年3600元。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乡镇政府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续)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选(续)申报
1、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每户只能申报一名生态护林员,多报者无效。
3、申报时本人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贫困人口通过村两委向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续)聘申请核定表。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申报地点: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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