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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08: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2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办〔2022〕31号)和《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2〕3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为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工作,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的日常工作,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四)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拟订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

(六)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促进林业成果转化开展林业技术创新,助推林业科学发展。

第五条  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党政综合业务,做好党务、文电、会务、信息、计生、保密、档案、信访、宣传、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干部职工教育、做好人事教育、劳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考核考评、职称晋升与聘任、工会等工作;负责资金调配、统筹、审核和使用管理资金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单位年度预算计划;负责财务决算和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国有固定、流动资产管理工作,以及场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营林生产股。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建档统计、各项作业设计、公益林和天保林管理、营林生产质量监管,组织指导营林造林、封山育林、抚育间伐、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建设、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苗圃育苗等工作。

(三)资源管护股。负责林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协调,林木防火防盗宣传和巡逻督查,定期对各工区山场进行护林防火检查;负责专业扑火队管理及扑火器材管护;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涉林案件的查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等工作。

(四)资源监测股对林区内自然资源数量、质量性状、利用状况及其变化等方面进行监控、测定、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掌握自然资源生长及其利用等情况的变化,为制定林区的发展规划服务,为加强对林区资源的有效管理服务。

第六条  淅川县国有荆关林场事业编制35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4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淅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淅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编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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