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淅川县林业局>政务动态>详细内容

淅川县检察院:服务生态建设 呵护一库清水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11:39:30 浏览次数: 【字体:


  “灌河防洪大堤经受住了洪水考验,滥采乱挖河砂行为绝迹,这与检察院主动服务生态建设密不可分……”近日,在视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生态保护工作时,淅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培理这样评价该县检察院服务生态工作。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保护青山绿水成为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9月初,为有效监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生态保护工作,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驻地22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点查看河道、林业保护和生活废水净化处理等生态环保工程,促使水质保护常态化。

 

  近年来,淅川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突出主动服务、重点服务、推进服务三项特色服务,全力护航渠首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水质、迎通水”工作,获得社会各界肯定。

 

  今年初,该院组织干警先后深入环保、林业、国土等18个行政执法部门、企业、环库区乡镇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水源地生态建设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出台了《淅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保水质迎通水”工作大局意见》。同时,该院积极参与丹江库汊治理、拆除拦汊筑坝等重点行动,参与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库周违法经营和违法建设整治等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县生态建设工作中注入“检察元素”。

 

  从立案监督破题,淅川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对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审查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15件,排查非法转让土地点4个,监督国土资源局移送刑事案件2件2人,监督立案2件3人。今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6件6人,监督立案4件5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4件6人。

 

  自今年9月以来,淅川县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对上集镇、金河镇非法采砂、囤砂的砂坑、砂堆进行测量,发现渎职案件线索4起。同时,该院对重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同步预防。

 

  在水资源费征收和“两场(厂)”建设领域开展预防调查2项,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7项,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案1人。向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环保部门查处排污企业3家,恢复农林用地1000余亩。结合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12次,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作者:王永强 刘潮杰 杨帆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