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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4-19 09: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6日凌晨3时许,淅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淅川县健康路发现一只飞行缓慢的猫头鹰,不时在马路中间站立。

  接报后,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只猫头鹰站立在马路上,惊恐的四处张望,过往车辆鸣笛仍然不动。民警李新伟现场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经初步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通过饲养观察,该鸟无明显伤痕,健康状态良好。4月17日,将雕鸮成功放归大自然。

  今年以来,淅川县深入推行“林长+警长”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基层执法力度,谱写资源管护新篇章。县林业、公安等部门多次在集市和超市出入口及重要林区,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相关知识,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截止目前共救助野生动物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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