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15:5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

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按照《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办201935)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工作,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长效制度,努力实现根治欠薪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范围

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

三、推进措施

1、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https://gzzf.hrss.henan.gov.cn/)已上线运行,要依托该系统开展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工作。住建部门要将核发的建筑施工许可项目名称等信息提供给人社部门。(责任单位:人社部门、住建部门)

2、推进监管系统推广应用。人社部门要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分配系统查询账号密码。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共同做好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的操作应用培训和宣传推进。(责任单位:人社部门、住建部门)

3、加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配备符合系统要求的设备,在农民工进场后10天内完成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动态信息监管台账,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农民工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随时采集和上传。(监督单位:住建部门,责任单位: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

4、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要在每月5日前,按照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要求,将上个月每个农民工的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核算表和工资发放表等信息在农民工聚集地的宣传栏张贴公示,接受农民工的监督。(监督单位:人社部门,责任单位: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公司)

5、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专用账户中有适当的储备金,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监督单位:住建部门,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

6、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组织各施工企业、劳务公司,为农民工申办工资支付银行卡或者督促农民工开通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要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和建设单位审核后,交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监督单位:住建部门,责任单位: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时间节点

(一)准备阶段(7月份-8月份)

1、加强组织领导。人社、住建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加强管理。住建部门督促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配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市人社局、住建局共同组织全市培训会。人社、住建部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与培训。省人社厅、技术支持单位派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系统功能演示、监管操作说明、账号密码分配、先进经验推广、工地推行流程及疑难问题解答等。第二批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安排,由县人社、住建部门共同组织对工程项目劳资人员进行培训,住建部门负责召集各工程项目相关人员。邀请技术支持单位派人培训,培训方式为现场演示、讲解,培训内容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的操作应用。

)试点推行阶段8月份)

先期抽取2-3个施工项目由县人社、住建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进行试运行,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督促开发公司及时做好系统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三)全面推行阶段(9月份-10月底)

1、住建部门督促本辖区内所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使用该软件系统。

2、人社部门负责协调软件公司技术培训指导,向各工程项目分配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账号及密码,协同住建部门监督企业应用该软件系统。

3、根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实行“一金三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宛建〔2017〕223号)要求,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公司落实好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并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进行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顺利推进,人社局、住建局共同成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崔改平   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邓俊国   人社局副局长

周承东   住建局副局长

 员:柴玉东   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贾宏宇   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股长 

张双玉   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

宋亮亮   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察一室副主任

郭宏朝   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柴玉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由住建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各抽1人。

六、工作要求

1、要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各项长效制度,确保切实落实到位,发挥其根治欠薪的作用。

2、对未按要求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整改到位。对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记入不良记录,推送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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