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度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02 11: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

      知

 

县内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信厅等11部门《关于做好困难企业帮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豫工信【2012】587号)、河南省人社厅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我县认定了161家困难企业,极大保障了这些困难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按照“按期调整、动态监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困难企业的范围

淅川县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合规企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周期性困难,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生产自救的企业;工资支付压力大,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企业;近3年没有裁员或少量裁员,且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企业;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

认定困难企业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按期调整,动态监管。

三、认定困难企业的标准

困难企业认定必须同时具备9个条件:

1、有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2年3月1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国家及我省限制性的行业和企业;

3、不属于被政府责令停产、关闭范围的企业;

4、依法申报纳税;

5、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生产自救,且生产经营基础较好,恢复有望的;

6、去年以来,企业利润下滑,工资支付压力大,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且长期停产、半停产的;

7、已制订恢复生产经营方案,积极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承诺不裁员;

8、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9、国有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淅办【2020】17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0月以来,不存在违规、擅自决定进人现象;并且根据淅薪酬【2022】1号文件要求,已在本单位开展改革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工作。

认定困难企业的程序

1由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公文的形式写出申请困难企业的报告,并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和资料。

上报困难企业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的上报所属管理的困难企业认定名单及材料并须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2填写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在1年以上并已经劳动关系鉴证的职工)加盖印章。申请困难企业的单位一定真实呈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企业参保欠费情况。

3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困难企业资格初步认定。工业企业和商业流通企业由科工局认定,粮食系统企业由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认定,供销系统企业由县供销合作联合社认定,农林水企业由各自主管部门认定。

4、各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工作日5天,要求有公示照片。

5、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工商联配合,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负责接收企业申请材料。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企业进行核查。困难企业名单确认后,在县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6、困难企业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共同以淅川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名义认定并出台文件。

五、组织领导

认定困难企业是一项涉及到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核实客观确认困难企业名单,不能因工作疏忽造成不稳定因素。

六、时间要求

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于2022312日前将困难企业申报材料(申请报告、部门文件、认定申请表、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公示照片等)报送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县政务服务中心710室)

联系人:姚卫东    联系电话:187******7701

                 

 

      淅川县人社局        淅川县总工会          淅川县工商联

 

 

 

  202231日

2022县困难企业认定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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