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放权赋能承接事项公示
人社局放权赋能承接事项公示
序号 |
下放权限名称 |
下放后办理方式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赋权方式 |
备注 |
1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 |
办理方式:各县区人社局组织本县区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监管措施:系统管理员后台进行监管。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工考办 63131918 |
2 |
中级工及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中级工及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办理方式:1.申请提交备案材料;2.审核;3.受理;4.赋于机构代码并出具备案回执;5.向社会公开并向上一级报送备案信息。条件:《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1号)第三条之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办理方式:1.鉴定所(站)申报;2.市中心汇总、组卷及安排考核时间;3.鉴定所(站)制定考试计划上报市中心;4.鉴定所(站)安排考场、考务,市中心安排实操考评员;5.考试结束由市中心汇总成绩,对鉴定合格人员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监管措施:对考核试卷进行留存,鉴定系统存档,按月为单位上报省厅。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职业能力建设科63137854 市技能鉴定中心61691210 |
3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评估申报 |
办理方式:1.根据国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关于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的通知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2.符合条件单位申报到所在区域博士后管理部门;3由各县(市、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报送省博士后管理部门。 监管措施:配合省厅博管办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估;指导和监督承接单位在赋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专技科 63169619 |
4 |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审核 |
办理方式:1.根据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的通知组织区域内设站单位进行申报;2.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申报到所在区域博士后管理部门;3.由各县(市、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报送省博士后管理部门。 监管措施:指导和监督承接单位在赋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专技科 63169619 |
5 |
博士后出站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 |
办理方式:1.根据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关于申报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的通知组织区域内设站单位进行申报;2.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申报到所在区域博士后管理部门;3.由各县(市、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报送省博士后管理部门。 监管措施:指导和监督承接单位在赋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专技科 63169619 |
6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服务 |
办理方式:1.个人申请;2.市中心审核,对材料齐备的进行证书的更正、换发、补录及出具相关证明。 监管措施:对考核试卷进行留存,鉴定系统存档,按月为单位上报省厅。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技能鉴定中心61691210 |
7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
办理方式:1.鉴定所(站)申报;2.市中心汇总、组卷及安排考核时间;3.鉴定所(站)制定考试计划上报市中心;4.鉴定所(站)安排考场、考务,市中心安排实操考评员;5.考试结束由市中心汇总成绩,对鉴定合格人员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监管措施:对各县区提交的人员再次审核确定。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技能鉴定中心61691210 |
8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和五级(初级工)的审批 |
办事方式:县区工考办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确定合格人员。 监管措施: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和省人社厅备案 。 |
下放 |
联系电话: 市工考办 63131918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