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0 09:3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失业人员随时随地申领,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工作。

五、持续化经办服务。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帐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帐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

咨询电话:69216895/69210091

咨询地址:政务中心二号楼六楼617、二楼20号窗口

 

淅川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05.10      


终审:靳小燕(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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