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淅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省政府(豫政办〔2015〕107号)及市政府(宛政办[2015]9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淅川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从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12名。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2、依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抽人减编。
二、选聘范围
1、县林业局(林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2、县房管局(房产管理股、发证办、交易所)在编在岗人员;
3、县国土局从事与国土资源工作相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4、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2、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被选聘后,需保证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五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到60天及以上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5、在编在岗人员现工作单位不同意的;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选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淅川县委、县政府公告栏、淅川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大学生村干部还需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
报名地点:淅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丹阳迎宾馆快捷楼6105房间)
根据报名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份,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取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验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实施方案由淅川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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