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出台域内国有企业用工管理意见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0-21 16:44: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出台域内国有企业用工管理意见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近日,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有效提升我县国有企业效益,维护国有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由淅川县人社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意见稿,县两办印发了《关于规范域内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4个部分,分别从企业用工管理的范围、用工招聘程序、保障国企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强化对国企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

《意见》规范了全县范围内隶属县管的全部国有企业用工招聘程序,共涉及9个行业单位下属60家企业。《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申报招聘计划、资格条件审查、组织考试及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公开招聘流程进行。

《意见》指出,招聘人员中大中专毕业生至少应占国有企业总招聘人数的50%以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针对国企员工的个人权益,《意见》从加强国企用工备案和内部工资分配管理、职工安全管理和培训、临时用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范,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意见》在强调依法保障国有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强调要强化对国有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要加强内部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按时足额兑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企业用工情况(包括临时用工)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拒不执行的,要通过公共媒体予以曝光;问题突出的,人社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