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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多策发力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5 17:25:31 浏览次数:113 【字体:

7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一轮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在我市开始实施,通过减负担、稳岗位、提技能、保生活等一系列惠企利民举措,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延续实施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6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市将继续完善失业人员待遇保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终审:戚亚平(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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