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淅川县水利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中共淅川县水利局党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10: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8月5日至9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淅川县生态环境局等10个部门党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2019年11月21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县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情况

针对涉及我局的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症结,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每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专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局问题共分为4大类13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督促整改落实。

(一)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高。

(1)学习效果不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不深、不透,流于形式,不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例如部分中层干部及班子成员对学习时间、形式记忆不清、描述不一致;对单位所承担的环保任务不了解、说不清、弄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学习安排,持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学习了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及2019年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学习笔记进行了调阅、检查。二是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生态环保方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组织了生态环保知识小范围测试2次,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入脑入心。三是涉及生态环保整治工作的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分别结合各自承担的每一项环境整治任务全部建立了工作台帐,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并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夯实了责任。四是由局纪委牵头,对各股室及二级单位承担的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厉问责,确保了工作成效。

(2)局党组领导核心发挥不够。党组及机关中层、二级单位负责人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推一下动一下,有推诿、应付现象。对重大问题处理执行不坚决,怕担责任,对承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牵头领导相互推诿不愿参加汇报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农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加大生态环保整治力度。同时于2019年10月份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对涉及河道管理、河长制落实等水环境整治难度大、任务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由新调任的对乡镇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局长喻丰军主抓,副主任科员李士波配合,加强了领导力量,构建了党组主导、分工负责的新格局,压实了主体责任。二是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对照各股室及二级单位涉及生态环保工作建立的工作台帐,由局纪委牵头,实行一周一站队,两周一考评的方式,高频督导,并将相关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在水利工作群及时通报。对工作进展迟缓或造成严重失误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对水利部门承担的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认真梳理,厘清职责,细化到人,层层压实责任,杜绝了各项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3)有自满、厌战情绪。多数干部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表示较为满意,对污染防治工作提不出建设性意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自满情绪较为普遍,没有意识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重道远,缺乏主动查摆问题、改正不足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至地方各级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神,对照各自承担的生态环保整治工作进度,树立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组织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干部生态环保整治的责任。二是对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涉水法律法规及环保整治方面的具体业务知识培训,拓宽了知识面,提升了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三是由原分管水政执法领导李士波带队,组织干部职工到唐河参加河道采砂现场会,学习先进的河道管理经验。同时,由分管水污染防治领导王存红带队,组织砂石公司业务骨干到信阳、唐河、西峡等地参观学习,相互交流砂石资源开采与经营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等,通过找差距、转观念,取长补短,提升了工作水平,提振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四是2019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12月10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组班子成员对自己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成效认真进行了检视,查摆突出问题,对标整改,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政治站位。

2、思想认识不到位。

(1)思想上存在误区。片面认为环境污染防治是环保局的工作,不能严格落实上级环保责任。例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比较重视水利工程基础建设,对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不够重视,没能放在应有的高度,工作标准较低,水利监管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以系统内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生态至上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同时,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领导下,上下联动,对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不打折扣,严格落实了上级环保责任。二是对涉及环境整治的各股室和二级单位,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全部建立了工作台帐,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时间节点、完成时限,交局纪委备案,局纪委按照工作台帐,实行一周一督导,两周一考评,不断加密加大督导的频次和力度,对不能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环保指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进一步夯实了主体责任。三是通过开展“双创”工作、组织学习、外出参观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执法监管意识,思想上实现从工程水利向生态水利、法制水利观念的转变。四是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加大执法投入力度,为河长办配备了电脑2台,并将水政监察大队和节水办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在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督查,并与湖北丹江口、郧阳、陕西商南和西峡等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严查严办涉水案件,抓好水环境整治,并层层压实责任,严防监督缺位。

(2)对“三管三必须”理解有偏差。工作中偏重业务工作,对环保工作了解不深、重视不够,对本单位承担与环保密切相关的“四水同治”及“河长制”两项重要任务内容了解不够全面,甚至只知其名,不知其实,不能与自身承担的工作相结合,没有从生态环境角度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任务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共分3次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涉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水利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对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内涵,深刻领会和认真把握。二是进一步厘清了水利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对自己职责内应承担的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勇于担当。尤其是在河长制落实方面,严格界定责任划分,避免了水利部门、其他职能部门与乡镇之间推诿扯皮。三是利用学习日,由“四水同治”工作分管领导王光占和“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喻丰军对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重点讲解了实施“四水同治”和“河长制”落实两项任务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等,使干部职工在熟练掌握的同时,自觉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结合。四是由局纪委加大督导考评力度,结合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承担的环境整治任务,对照各自建立的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限期整改到位。

3、重视程度不够。

(1)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次数少,无专题研究污染防治、环境保护会议记录,对环保问题研究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工作台帐、强化督导检查等,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砸实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构建了党政领导定期研究环保工作机制。凡涉及水利重点工作会议必须涉及环境保护,局党组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生态保护专题工作会议,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在研究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每名班子成员都结合承担的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局办公室定期对班子成员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2)环保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等行政执法股室人员少,偏老化,缺乏高素质法律专业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水利部门执法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振了干事创业的劲头和信心。由水政股牵头,对系统内执法队伍开展水利业务知识和涉水法律法规政策培训3次,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政策法律水平。二是对水利系统水政监察大队、河道所两个执法单位优化整合,人员捆绑使用,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四乱”等工作上重点突破,提升了执法成效。三是认真比对我局执法队伍力量现状,通过对各单位认真排查,提前做好法律专业人才招录计划,2019年12月,我局以淅水字〔2019〕94号文件向县编办申请招录法律专业人才3名,争取尽快引进一批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3)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缓慢。按照要求,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应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局党组推诿拖延,经攻坚办多次对接后才予以认领。在工作落实中,相关责任人仍以不是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借口,不严格按照党组要求开展工作,导致此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至今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推进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涉及此项工作的责任股室水政股、河道所负责人在会议上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马上按照宛水政〔2018〕99号文件要求整改到位,积极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协调项目审批,加强日常监管,严禁推诿扯皮。二是鉴于13个乡镇排污口整治工程设计施工周期为4个月,工程量大,工期长,加之设置审批同意也需要进行论证评审,2019年8月30日前无法完成任务,我局于2019年7月23日以淅水字〔2019〕155号文件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将该工程延期到2019年12月30日完成。三是对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工作,成立专班,建立台帐,明确了责任人、时间节点、完成时限等,同时实行逐个销号制度,坚决保证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任务。在我局的艰苦努力下,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3日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四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局纪委牵头,成立督导组多次深入到各乡镇工程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标准,严把质量关,同时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整治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严肃追责,确保了污染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

1、没有完全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个别党组成员没有担当起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对应承担的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工作不关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研讨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列为党政领导班子学习、研讨主要内容,同时通过建立涉及环境整治内容工作台帐,夯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了每名班子成员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二是由局纪委牵头,对水利系统涉及生态环保的股室及二级单位按照各自建立的工作台帐,每周一检查,两周一考评,对相关责任人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三是对各分管领导及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推荐上报的硬性指标之一。对未能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对破坏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在落实河长制方面,配合县打击专班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对河湖秩序强化监管,对群众举报、上级巡察检查、明察暗访交办的各类问题,全部按照规定时间,严肃查处整改到位。

2、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水利局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排查不主动、不全面。巡察中发现毛堂乡白树村佳美洗涤店利用自备井取水提供不出取水许可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时机发放宣传资料、广辟宣传渠道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水资源管理普法宣传教育,扩大教育对象,提升社会各界对合理开发使用水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由局水政股牵头,对水利系统执法队伍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3次,提高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水行政执法能力,同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进一步担使命、抓落实,增强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对毛堂乡白树村佳美洗涤店非法取水行为,由局水政监察大队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业主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限期安装计量设施,并对经营设施全部予以取缔,已于2019年9月4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规范了水资源管理秩序。四是举一反三,由水政股牵头,组织水政监察大队、节水办对全县取用水户水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对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直接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化管理,对各类非法取用水行为严厉打击,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和利用。

3、涉环保项目进展缓慢。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老灌河曹庄村至白树村桥、老灌河邹家湾涵洞桥至灌河入河口桥,项目资金930万元已下拨,但目前尚未进行施工招投标。2019年湿地建设工程中,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尚未开工;按照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应在丹江支流建设生态湿地1至2处,每处湿地至少2亩以上,截止目前,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老鹳河曹庄村至白树村桥、老鹳河邹家弯涵洞桥至鹳河入河口桥涉环保项目专题工作会议,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其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克服一切困难,抓紧落实整改。二是成立了老鹳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班,由主任科员王光占牵头,局项目办负责,建立工作台帐,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并进行公示。局纪委牵头,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在我局的努力下,该项目2019年11月8日完成了项目招投标,2019年12月共完成投资1145.41万元(其中完成国家投资93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15.41万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工作台帐、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剩余地方政府投资部分在2020年汛期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四是针对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的“在丹江支流建设生态湿地1至2处,每处湿地至少2亩以上”这一任务,因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应归属县湿地保护部门承担,我局已告知县湿地部门,并依照水利部门承担的职责,全力做好配合服务。

4、依法打击力度小。在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中,管理部门偏重于宣传政策、发放法律文书,对顶风作案的河霸、砂霸,不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不能主动追究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挖掘涉案背后的“保护伞”,向公安机关移交有关的涉黑涉恶线索,导致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成本低。巡察组在荆紫关镇丹江河道内先后发现的两起非法采砂事件,均为白天机械化作业,影响恶劣。

整改情况:一是局纪委对河道执法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追责。我局原河道管理部门负责人李长安因为在任期内,长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河道监管缺失,玩忽职守,严重失职渎职,2019年7月被县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由于触犯国家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借势扫黑除恶,以打击村霸、砂霸、河霸为重点,积极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积极取得公安执法力量支持,彻查背后黑恶势力,共向县扫黑办提供涉水黑恶线索4条,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斩断利益链条,提升打击效果,形成打击合力。三是进一步砸实责任。由河道所和水政监察大队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值守,尤其加强对河道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夜晚12:00至凌晨4:00)的巡查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河道“四乱”等破坏河流生态行为,形成了违法必究、违法严惩的有力震慑。四是针对荆紫关镇河道内发生的两起非法采砂事件,2019年9月8日,由水利局原分管执法领导副主任科员李士波带领河道所执法人员,深入荆紫关镇柳林沟口河道现场进行查处。对荆紫关镇河道内非法采砂业主程建有依照程序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扣押了采砂机械器具,征缴罚款,并责令进行河道平复。2019年8月21日,由水利局原分管领导副主任科员李士波带领河道管理人员到荆关大桥南约500米采砂加工点进行处置。对砂石加工点业主封松平,因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协调县自然资源部门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违法行为,同时配合荆紫关镇政府严厉打击,拆除棚房,清运了机械设备,并责令其对场地完成平复。

5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丹川砂石公司规划采砂点操作不规范,8月主汛期仍有机械设备、砂石物料滞留河道,开采点存在无环评手续,场地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国有砂石公司及水利局打击非法采砂专班行业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市场上流通的非法砂石资源、提供不出合法砂石来源的违法囤砂场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丹川砂石公司开采经营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对丹川砂石公司经理陈建飞在会议上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加强监管责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二是砂石公司组建了专人对各采砂点督导整改,全部拆除并撤离滞留在河道的机械设备,将所有存放的料物砂石全部运转至河道外存放,并对11个鎏台进行了拆除,同时要求各采砂点劳务公司严格做到边开采边平复。三是要求各加工点坚决做到一点一环评,目前已通过环评审批的有庙岭、狮子沟、园区、浩然等4个加工点,送审稿编制完成待批的有马坎、石庙湾、孙家台、竹园、造纸厂等5个加工点,其余加工点全部要求按照规范标准抓紧整改完善。四是砂石公司积极进行了点内整改,联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技术部门,对各加工点安装了全天候无线太阳能高清摄像头,信号通过移动网络接入公司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并在公司管理层手机上安装了监控软件,可随时对各加工点进行监控。五是积极配合县非法采砂打击专班,对非法盗采、盗运、盗卖行为严厉打击,对非法囤积的砂堆严格按照县政府研究方案,配合乡镇积极处置,强化监管,严防私自交易,维护社会公平秩序。

6“河长制”形同虚设。

(1)力量严重不足。县河长办仅有4名工作人员,且均为水利局抽调兼职人员,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2019年前,我局多次请示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拟从县河长制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充实河长办工作队伍,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落实。2019年12月,我局又以文件形式向县编办申请招聘水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计划待招聘人员到位后,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补充河长制办公室,加派工作力量。

(2)日常巡河工作开展不到位。河道巡查员未能按照县河长办要求准确填写《河湖巡河情况表》、巡河流于形式,对重点河段监管不到位,重点时段监管缺失,对巡河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上报处理,导致非法采砂、乱倾乱倒、撕毁河长制公示牌等问题反复出现,对非法采砂现象查处打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河长办加强对沿河乡镇巡河情况督导检查,要求各级河道巡查员严格按照县河长办要求,准确填写《河湖巡河情况表》,对不按要求填写的提出严肃批评。二是在荆紫关店子段、寺湾高湾段等全县砂石资源丰富及非法采砂易发段,布设高清监控探头400余套,依托豫广网络,在县城二环路山水宜城设立数据中心,提高了预防、打击非法采砂信息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和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乡、村级河长和基层“三员”责任,加密巡河频次,加强对重点河段、重点时段的监管,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多次组织河道“四乱”整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2019年县水利执法部门及河长制成员单位,配合乡镇政府联合处置省市督办“四乱”问题35起,查处省厅督办涉河涉库违法项目9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各乡镇在沿河路段悬挂宣传标语60余幅,设立了严禁乱倾乱倒等警示标志,对排查出的被损河长制公示牌,县河长办以淅河办交办〔2019〕52号文件下发至各乡镇,要求抓紧修复完善,共整改变更河长制公示牌86个,大大提高了辖区群众对落实河长制的认识,营造了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3)联防联控机制未形成。个别乡镇河长巡河工作不能与县河长办保持紧密联系,高度互动;部分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河长制”认识有偏差,未能履职尽责,没有按照要求到分包河段开展巡河、未能配合乡镇对河道进行有效监管,形成联防联控。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河长巡河APP软件平台,实行县乡级河长实时巡河登录,乡级河长与县河长办上下联动,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场交办处理,处理不了的利用APP及时上报,分级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县河长办文件要求,督促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及时到分包河段开展巡河,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配合乡镇对河湖“四乱”问题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形成了“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交办—查处整改销号”的工作机制。2019年县河长办协调各级河长、河道管理部门、砂石公司、各乡镇及相关职能单位加大执法力度,配合县打击专班,借势扫黑除恶,拆除非法拦河筑坝和涉水违法建筑3处,查处非法盗采砂石30余起,查扣铲车、挖机35台,收缴砂石近1.3万方,罚没收入30余万元,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11人,对省市河长暗访交办的37起案件和纳入“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举报的4起案件,全部按要求整改销号,形成了有力震慑。

(4)督导问责力度不够。有好人主义思想,对属地乡镇工作要求标准低,压力传导不够,通报问责不多,对属地责任缺失问题传导责任压力方面存在漏洞。尤其对荆紫关镇、大石桥镇、滔河乡非法采砂等河道“四乱”现象屡禁不止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砸实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做实河长制,加强河道巡查,对河湖“四乱”和涉水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同时,2019年9月依托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淅川县丹江、鹳河河道“清四乱”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逐步实施,为保护丹江口水库稳定,确保河湖“水清、岸静、河畅”的良好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针对荆紫关、大石桥、滔河3个乡镇河道“四乱”现象突出问题,由河长办牵头,责成河道管理部门会同河长制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该3个乡镇对河道采砂及河道“四乱”雷霆打击,严厉查处,并要求地方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加强镇、村两级巡查值守,严厉打击。三是对各级巡河发现的问题,以及中央至地方各级明察暗访发现交办的问题,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坚决做到严肃追责。2019年4月,我县寺湾镇主要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河长制落实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非法采砂乱象突出,被南阳市河长办通报。我县立即组织力量对该镇非法采砂问题严厉查处,限期整改到位,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1、作风纪律松弛。局党组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中,习惯于开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缺乏跟踪督导检查的具体措施,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督导检査不到位,“一岗双责”未能充分发挥。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中,河道管理人员存在政治站位低、工作不深入、工作标准不高、监管不力等问题,多名干部职工被追究党政纪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反复强调,层层传导压力,砸实系统内各单位环境保护整治主体责任。二是根据涉及生态环境整治的各股室、各单位制定的工作台帐,由局纪委牵头,一周一站队,两周一考评,高频督导,将相关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微信群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严重失误的,严肃追责。三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系统内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处,确保了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继续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60余人学习纪委有关作风整顿文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影像资料等,从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保持警醒,尤其是把河道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列为教育的重中之重。

2、推诿扯皮。河道管理所与河长办、县砂石公司在查处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工作过分依赖非法采砂打击专班,降低了河道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效及法律威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河长办、河道所、砂石公司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并厘清了3个单位各自职责。在执法实践中,河长办积极做好牵头协调,河道所、砂石公司、县河长制成员单位等全力配合乡镇,严厉查处各类涉河违法案事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治的日常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要求河长办、河道所、砂石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坚决克服依赖思想,在处理涉河问题上依照各自单位职责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水利部门的执法成效和法律威严。

3、存在慢作为现象。

(1)行政执法慢作为。县城有30余家用水单位取水许可临编到期,自备井封停工作进展缓慢,截止目前,县城建成区自备井封停任务仍没有按照上级下达的时间节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30余家取用水单位认真排查,对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能纳入应急水源的自备井,我局已上报县委政府,待批准后,立即要求其办理取水许可,纳入正常监管,并按照监管规定定时开启使用,以免长期停用而报废。二是对省水利厅分配的2018-2020年自备井计划封停井,联合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及龙城、商圣2个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目前正在做自来水替换使用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待封停井所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水源转换,无缝对接。三是在自备井封停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配合、阻扰封停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黑臭水体治理行动迟缓。水利局承担的东风渠内河治理工作项目投入迟,施工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城区河道内仍有黑臭水体存在。

整改情况:对东风渠存在的问题,我局立即行动,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一是对东风渠煤建路口至程洼渡槽段干渠进行清淤,对渠底的淤泥、渠墙上的杂草进行彻底清除。二是协调住建局对东风渠管网实施改造,渠道两侧商户和居民排放的污水汇入地下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随时督促谊鑫环卫公司增加渠内漂浮物打捞频次,消除水质污染,净化渠内环境,防止渠内污染现象发生。四是以双创工作为契机,到防疫站领取固体杀虫药,对东风大渠全线撒药防止虫卵滋生,协调县防疫站专业人员对东风渠沿线进行液体药物喷洒,杀灭害虫。五是加大双创力度,对城区居民和沿渠商铺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严禁向渠内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3)水域岸线管护工作不到位。至今,全县重点河湖均未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开展确权划界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由河长办及时督促南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1000平方公里以上5条河流的管理范围的调查测量定边划界工作,2019年12月9日在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按照省市水利部门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30平方公里以上26条河流和23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的定边划界工作。目前,我局已向县财政申请设计资金,正在做好设计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河湖确权工作。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展缓慢。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存在风险源,九江商务酒店、兴达石化加油站、九重镇九重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上述问题处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工作会议,对该项目分管领导和农水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抓紧时间,立即整改。二是组织系统内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深入到各乡镇,对水源地水位类型及位置全面普查,分类造册,建立档案。三是按照南阳市重点水利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千吨万人”以下工程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我局对涉及的846个水源点保护范围划分工作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完成时限等,实行目标管理。同时,由局纪委牵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立即组织招标。2019年11月底,我局已做好招投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由2020年1月15日推迟至2020年3月20日开标,确定河南灵捷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项目编制单位,目前已投入6名技术人员正在编制方案,预计5月底完成整个划分任务。五是针对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风险源问题,我局已积极协调移民局、商务局、住建局及九重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强化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干渠沿线生态环境安全。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违反财政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水利局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违规发放休假补贴1109095.41元。 2018年11月违规发放安全饮水补助4575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由分管纪检副职牵头,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近年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严格把关,要求对每一笔津补贴提供发放依据,对无依据发放补贴现象,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经核查,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不存在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现象。二是针对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违规发放休假补贴1109095.41元问题。经检查,此笔款共涉及三个记账凭证:第一笔为2017年12月第1号凭证,系补发水利系统全体财政供给人员2015年年休假补贴492376.00元;第二笔为2018年12月第4号凭证,系补发水利系统全体财政供给人员2016年年休假补贴52287.19元。此两笔发放依据为豫人社〔2016〕63号和豫〔2019〕2号文件《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之规定,“从2016年起实现工作人员2015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正常发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笔为2018年12月25号凭证,为李永杰(设计队)、黄垚(执法队)、柴鹏飞(执法队)3名借调在局机关上班人员2015年、2016年年休假工资和目标考核奖共计23368.07元,由借调单位水利局发放(其3人正常工资仍在原单位发放)。以上三笔款合计金额1038571.26元,均有发放依据。(巡察组在摘录第33号凭证时,把凭证后面附的其他几名单位人员工资也一并计入,系误录,与巡察组反馈组提出的1109095.41元不符。)三是针对2018年11月违规发放安全饮水补助45750元问题。2018年7月5日至8月28日,为加快脱贫攻坚进度,我局成立了10个项目组和1个服务组冒着酷暑全力督导各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工作人员下乡差旅费中的补助(伙食费)标准,严格依据县财政局《淅川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淅财字〔2015〕130号)文件规定:“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计算,县内各乡镇出差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此凭证应由出差人每天填写单据按标准报销,但因出差下乡人数多且频繁,在填制票据时为省事以局纪委检查出差人数、天数、金额汇总表,填制了4份差旅报销单直接报销,造成财务手续不规范。对此,我局2019年11月份在局机关会议上对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手续,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召开了中层以上机关干部职工会议,明确要求系统内各单位要时刻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当前突出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加强管控,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确保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需长期坚持的项目,要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尤其是执法队伍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严格按照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入手,注重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性问题有机结合,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构建覆盖全面、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377-69212979

邮政信箱: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水利局

邮政编码:474450

电子邮箱:xcxslj@163.com

 

         

                        中共淅川县水利局党组

                             2020年3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