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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重点河道采砂管理情况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4-05-07 10:20:3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4月28日,为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淘金行为反弹,我县自4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主要采砂河道采砂管理情况集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执法检查活动,依法规范采砂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为河道采砂许可办理、采砂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内容包括河道采砂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到位;采砂管理过程中,是否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层层建立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采砂许可事项的办理和采砂管理过程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建立,是否严格落实执行;辖区采砂河道是否经有编制采砂规划资质的涉及部门编制了采砂规划,规划是否经上级部门批准;采砂许可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要求,采砂许可审批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要求;河道采砂管理费的收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存在不收费、乱收费、随意减免费额现象;执法检查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管理或以罚代管问题;辖区内有无因采砂造成河势改变、堤防工程和沿岸基础设施受到破坏的事件发生。

    为将活动落在实处,水利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出动宣传车30余辆(),深入沿河乡()、村组、各采砂淘金反复播放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全文不间断播放《整治规范河道非法采砂淘金的通告》内容,及时公开工作进展相关信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典型案例的查处,以案说法,提高当地群众和采砂淘金业主遵守采砂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积极营造河道采砂淘金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采取强硬措施清除反弹违法船只。对非法采砂淘金船只和设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扣押措施,坚决予以清理上岸。对河道非法采砂淘金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联合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配合沿河乡镇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开展了10次大的联合执法活动,依法扣押非法采砂淘金设备100余件,拆除上岸非法采砂淘金50处,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水事违法案件26起,有效遏制了滥采、无序开采的局面。三是健全管理制度。拟定出台《淅川县河道采砂规划》、《淅川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淅川县河道采砂税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淅川县河砂管理资源长效管理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制度,把河砂资源和矿产、土地、水资源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进行管理,市场化运作,建立招拍挂出让制度。同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县、乡、村拍卖收益和河道采砂管理费分成办法,实行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积极构建巡查、监控网络体系,以乡镇为单位,在开采点、储存场、运输线路等关键点建立稽查、检查站点,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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