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环审【2018】002号
淅川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珠海安得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德威国际(淅川)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淅环审【2018】002号
珠海安得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威国际(淅川)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总量指标核定表已收悉,经淅川县环境保护局联审联批会审查通过,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评价目的明确,重点突出,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原则批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落实环保工程设计和环保投资。
二、该项目拟选址淅川县上九路与丰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该项目。项目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845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51.38平方米。
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允许类;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和恢复措施。
五、项目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营运期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试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上九路污水管网进淅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淅河。
(三)噪声 。对进出车辆禁鸣、限速,并加强周围绿化。
(四)固废。营运期生活垃圾后送垃圾处理场,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和医疗室危废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05t/a,氨氮≤0.41t/a。
六、项目建设要求:
(一)、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审批五年后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淅川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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