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关于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S330线内淅川界至朱家岭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为改建类,全长6.662公里,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3985.67万元,环保投资100.86万元;2、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S244线香花北至九重段改建工程。该项目为改建类,全长15.29公里,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6460.58万元,环保投资238.69万元;3、南阳林吉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支精密弹簧建设项目。 该项目是新建项目,位于淅川县城区工业园,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4、淅川县致洲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选址于淅川县上集镇水田村,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总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17.5万元;5、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淅川县九重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该项目为水利-河湖整治类,对九重镇内3公里刁河及周边道路进行治理,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6、淅川县高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该项目选址淅川县马镫镇金竹河村,占地面积23818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7、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S244线二桥东至九重黑山嘴段段改建工程。该项目为改建类,全长4.364公里,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2317.5万元,环保投资71.94万元。共7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377-69221969
通讯地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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