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淅川县九重镇富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拟选址于淅川县九重镇更生村,占地面积1743平方米,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共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9221969
通讯地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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