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开展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专项监督帮扶行动
近日,为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原则,结合我县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实际,淅川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专项监督帮扶行动。
自查阶段指导排污单位对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全面自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情况(精确到监控点、监控因子)、自行验收情况以及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情况等。排污单位自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或已联网自动监控设施尚未完成自行验收的,要分类逐项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
排查阶段收集整理排污单位报送的自查材料,并根据排污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排污单位排放口和污染物因子监控覆盖情况,以及暂不建设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以“河南省环境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内排污单位名单为基础,建立辖区内应实施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台账,动态督促排污单位履行法律义务。原则上,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规法规进行查处。对排污单位自查已发现违法问题,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并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依法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排污单位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同时存在自查不实、有意隐瞒或拒不整改情形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通过“自查+排查”专项帮扶行动,淅川分局将全面摸清我县辖区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应装尽装、应联尽联”情况,严肃查处一批自动监控设施“应装未装、应联未联”等违法行为,落实排污单位监管责任,确保排污单位依法履行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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