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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寺湾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寺湾镇 发布时间:2018-05-30 11:5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寺湾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寺湾镇人民政府

                         2018420

 

寺湾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精神,结合寺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2018年全省环境攻坚战动员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长短结合,持续实施治本控源,不断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将扬尘、工业、监测、监控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打好我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建立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镇、村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到位。

2201871日起,辖区内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打击黑加油站和劣质售油行为。

3、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完成辖区内老旧车淘汰。

42018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5、完成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

6、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全措施,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制度;辖区内一万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组织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

7、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到2018年底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禁止辖区内焚烧秸秆、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

8、积极推进洁净型煤生产和配送工作,加强对洁净型煤的质量监管,确保生产和配送的洁净型煤符合我县的地方标准;严厉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严防散煤流入市场进行销售、使用。

9、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取缔工作。对辖区内的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拆改到位或者拆改后又恢复的,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必须在201811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原料、永不复用”的标准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到位

10、大力贯彻宣传《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解读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11、按照淅川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需安排专职普查人员,按照县污染源普查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122018年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132018年上半年完成2016年湖泊治理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14、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地方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保税法宣传贯彻,及时移交纳税人档案资料,建设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相统一。各村、各单位、县直相关部门依要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研究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围,理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要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执法督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执法督查重点。县执法单位将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主动向公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实施期限,满足公众知情权。积极宣传我镇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进展、督查问题等事项。

()严格督查问责。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督查整改不及时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实施“双罚制”,并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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