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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湾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方案

来源:寺湾镇 发布时间:2015-01-22 16:3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特制订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治理时间

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未取得任何证照前,一律停产停业,不得私自开采。

2、危险化学品。1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点监测监控。2特种作业安全管理。3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4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监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

3、烟花爆竹。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防水、防雷、防火设施的状况,按规定储存烟花爆竹情况,规范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安全措施及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5、道路和水上交通。客车、公共交通工具、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营运资质、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水上交通安全设备保养、配备、使用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商场、医院、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道情况。

8、民爆器材。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违法使用行为;民爆器材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水电站、水库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采金整治情况。

10、农业机械。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操作培训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明确专人负责,并对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则,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完善本辖区重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本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向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 负责全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及时排除道路险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负责水上道路管制和渡口设施安全保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派出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核查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破员作业证和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民用爆破物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采取消防安全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纠交通违章行为。负责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参加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

供电所 负责全镇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所属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所属电网的运行安全;对镇政府决定关闭的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在检查过程中予以全力配合。负责对高低压线路、公用电力设施进行管理和检查。对电力事故进行报告并参加调查处理。

工商所 依法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负责全镇各类交易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和打击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吊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经营证照。

国土资源所 负责全镇非法矿山的查处和取缔工作,打击和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镇政府决定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要予以支持或配合;对限期整顿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按法定程序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负责全镇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参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劳动保障所 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政策的情况,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证因工作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村镇发展中心 负责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的违规违法建设项目。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防范安全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镇安全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参与建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整处理。

卫生院 负责全镇卫生系统及学校、食堂、宾馆卫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和全镇的药品监管。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护。根据法定职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管理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严管理剧毒农药。负责全镇农用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水利设施、河道及河道沿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严查处和打击河道非法采沙、采金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全镇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包括水库、堤、坝、水闸)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及全镇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林站 负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承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订全镇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森林火灾救援机构及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调度。

镇中心学校 负责全镇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订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建立师生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加强对教育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监督各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各学校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全镇文化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九小”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安监办 牵头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搞好大检查大治理督查,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对上沟通协调等。

各服务区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监管协调,督促辖区村、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各村各企业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6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村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情况及生产、工艺、安全设备设施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村、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从而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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