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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湾镇四策并举集中整治生态环境

来源:寺湾镇 发布时间:2014-01-23 13:57:3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县“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召开之后,寺湾镇党委政府高速重视,积极行动,四策并举大力整治生态环境。

一、加强领导

寺湾镇及时召开了“寺湾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布署全镇生态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寺湾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服务区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业企业,非法开采矿山组、非法采砂淘金组、违法违规建设组、食品卫生组等五个治理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专人负责,全面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宣传

利用电视、宣传车、宣传单、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共制作电视节目5期、出动宣传车12辆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6副,刷写标语65条,举办专栏3期,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全民保护生态、保护水质、美化环境的自觉意识,为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依法整治

一是依法进行整治。各工作组在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制订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严厉的整治举措,依法对工业企业、非法采矿、采砂淘金违法建设和食品生态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进行综合治理,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增强水质保护能力的作用,确保全镇区域水质稳定无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保水平。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调公安、司法、法庭、土地、水利、矿产、卫生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的典型案事件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四、从严追责

一是加快进度。各工作组依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百日会战的时间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快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定期向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度。二是从严追责。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组织、纪检、文化中心等部门,对各工作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长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结合各区村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主管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区村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坚决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的环境行为,从而不断提高全镇保护生态,保护水质的成效。

目前,该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企业排污得到了有效控制,非法开矿、非法采砂淘金已全部停止,违法违规建设全部得到制止,食品卫生检查已全面进行并落实了整改措施,整个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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