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淅房管〔2020〕26号 签发人:范力宾
办理结果:B
马翔、陈飞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拆迁户尽快落实安置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金河镇拆迁群众的安置工作,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委托县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金兰湾D区采购319套商品房,作为货币化安置房源。截止10月底,金兰湾D区1、2号楼161套安置房已达交付条件,近期即可交付使用;3、4号楼158套安置房正在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计划2021年6月份交付使用。
前期,县政府钱勋县长到我局调研,听取我局及县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就金河镇棚改安置房工作的专题汇报,得到了县政府的支持。请代表们放心,我局一定加大工作力度,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尽快妥善安置好拆迁居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20年10月29日
分管领导:刘凌138******2199
办理人员:黄浩133******7189
抄送:县人大代联委(3份),县政府目标督查科(1份),代表所在的乡镇人大、政府(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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