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淅体【2020】31号
签发人:张若愚
办理结果:A
孙君瑞、范立卫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体育公园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全县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到在体育场地内出现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健身步道横行,给广大健身人群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个建议很好,体育公园于2015年年底建成并开放使用,公园占地面积176亩,南北约425米,东西约302米,分A、B两个功能区,其中A区为休闲娱乐区,由市民休闲广场、夕阳红广场、龙型步道、等组成;B区为体育运动区,由足球场、篮球场、门球场、停车场等组成。体育公园面积占地很大,切来往人员密集复杂,我们在每个入口处都设置有机动车辆隔离墩,以防车辆进入,但省里出台文件有规定,在每个公园内要预留2-3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这些通道就成为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去的通道,今后我们会多派人到无障碍通道口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给广大市民同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健身娱乐场所。
欢迎您们对体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们对公园安全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们更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淅川县体育运动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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