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姚倩、熊月锋委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关于《增设和调整临时红绿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们的提案,我局交管部门多次对S335省道(上九路)与马蹬集镇主十字路口和新城润园、自然资源局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上九路与马蹬集镇主十字路交叉口处车流量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确有设置红绿灯的必要。前期我局交管部门已将该部位的红绿灯建设规划报县政府批准,预计今年年底可以建成并投入使用。
北一环(崇德路)新城润园小区至自然资源局路段,作为北区的主要通道之一,交通流量较大,我局交管部门在此部位设有2个临时红绿灯。为提高北区建设品位,改善北区交通秩序,交管部门此前已将这两个路口的红绿灯建设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现在正在建设中,近期即可建成并亮灯运行。
总之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最终的工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交管工作的支持,并请您们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二○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分管领导:王建新(党委委员) 178******2277
办理人员:吴 涛(交警大队大队长) 138******7592
李博(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178******2320
主题词:政协提案 答 复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3份),县效能服务中心(1份)
淅川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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