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64号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周振宇、姚伟委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关于合理设置三小交通路口红绿灯时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们的提案,我局交管部门多次对丹江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的交通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该路口丹江大道方向平时车流量大,且上学、放学时段,东西方向横穿丹江大道的学生和行人较多,需要调整红绿灯运行方案。根据您们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秩序:1、适当延长东西方向直行绿灯通行时间,保证正常时段行人安全穿过丹江大道;2、增设红绿灯运行方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保证丹江大道不拥堵的情况下,合理延长东西方向直行绿灯通行时间,尽可能使学生和行人快速、安全通过丹江大道。
总之,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最终的工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交管工作的支持,并请您们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
分管领导:王建新(党委委员) 178******2277
办理人员:吴 涛(交警大队大队长) 138******7592
李博(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178******2320
主题词:政协提案 答 复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3份),县效能服务中心(1份)
淅川县公安局 2023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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