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23号答复
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丽、周轶、杨国强、白蓝天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寺湾镇部分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们的建议,我局交管部门多次对寺湾缸窑三岔路口、政府丁字路口以及快速通道出口路口等处的交通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209国道缸窑三岔路口处车流量大、车速高、路口宽且不规则,存在安全隐患,易发交通事故。我局已向县政府申请,在此位置建设红绿灯并纳入今年的财政预算,年底有望建成运行。镇政府丁字路口和快速通道出口路口处车流量不大,暂无设置红绿灯必要,我们将结合平交路口专项整治行动,与镇党委政府结合,在这些路口通过加装提示牌、警示灯,增设震荡线等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建议您们结合本地交通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口、路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道路交通建设部门提出合理化意见,在下步的集镇建设、交通基础建设过程中,合理、及时规划、配套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总之,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最终的工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交管工作的支持,并请您们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二○二三年九月七日
分管领导:王建新(党委委员) 178******2277
办理人员:吴 涛(交警大队大队长) 138******7592
李博(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178******2320
主题词:人大建议 答 复
抄送:县人大代联委(3份),县效能服务中心(1份)
淅川县公安局 2023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0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