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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项目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单位:

2021年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安排上坚持“生态至上、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短中长”可持续发展思路,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脱贫人口发生规模性返贫,农村低收入人口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 号)要求,按照多规统筹,多方统筹,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立农为农,联农带农,产业优先,注重效益,严格程序,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注重风险防控的原则,实行项目储备制度,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进入决策程序。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现给予批复,请相关县直部门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突出绩效,切实让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发挥效益,让群众受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有批复项目12月底前竣工。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安排

(一)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安排:2021年淅川县厚坡镇奶(肉)羊生态高效养殖项目5532.6万元,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提升项目5个2608.29万元,老城镇岵山村石榴基地配套项目30万元,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2个7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使用县级部门预算资金项目1个野猪毁庄稼保险20万元。

  人:严国良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2月。

(二)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安排::2021年通村入组路项目9个476.94万元,2021年淅川县X011店子街至龙泉村口段道路改建工程231.69 万元,通产业基地道路5个835.55 万元,旅游路提升改造项目4个248万元。

  人:冯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1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三)淅川县林业局

项目安排:2021年淅川县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800万元,盛湾镇、老城镇、九重镇林果分拣棚建设项目3个1697.1万元。

  人:刘定洲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四)淅川县水利局

项目安排:河道整治项目4个2212.82 万元,以坝代路

项目1个470万元。

任 人:吕波飞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1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五)淅川县旅游服务中心

项目安排:2021年淅川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303万元。

  人:赵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1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六)淅川县发改委

项目安排:2021年淅川县盛湾镇土地岭村生态修复项目369.5万元。

  人:余立新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1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七)淅川县商务局

项目安排:2021年淅川县农产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项目500万元。

  人:程治国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八)淅川县住建局

项目安排:淅川县渠首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872.66万元,2021年淅川县厚坡镇人居环境配套项目100万元。

  人:刘建立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1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九)淅川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安排:中省市派第一书记项目18个640万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追加200万元。

  人:张吉永

时间进度:2021年8月至12月

资金来源: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所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利益连结机制等内容严格按照附件二执行。

二、强化项目管理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的通知》(豫财农〔2018〕135号)有关精神和规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要深入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绩效管理制。

(一)坚持项目业主法人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对项目决策、设计、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公告公示、资金拨付、竣工验收、试车运营、资产登记、移交管护等全过程负责。承担年度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前期工作、开工、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需要占用土地的项目,在申报和评审项目时要提供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湿地红线审查意见。

(二)项目设计、预算要精准,坚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办理。合同管理要认真规范。

(三)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和资金拨付。严格控制工期、质量、投资,严格管理安全和环保。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者改变设计方案。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严格项目竣工决算评审、验收。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整理项目内业资料整理,进行竣工验收。县财政评审中心要按时进行决算审核。

(五)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联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振兴〔2021〕359号)要求,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确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5%。

附件:淅川县2021年衔接乡村振兴第二批项目明细表.xls

 

监督电话:69290029     淅川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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