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4年淅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
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4年淅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淅川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淅乡 振组〔2021〕7号)和《淅川县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 展和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淅政办〔2022〕35号)文件的规定,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已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现给予批复。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批复后, 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对于投资额度小,用工人数较多符合以工代赈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以工代赈 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2024年淅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统计表
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5日
终审:杨柯(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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