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淅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4年淅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淅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建设的实施意见》(淅乡振组[2021]2号)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经县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24年淅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第一批项目作出调整,现予以批复。
相关各单位要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管理,尽快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任务。同时抓好项目建设 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尽早落实工程 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使工程发挥最大效益确保所有项 目12月底全部竣工。
同时,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 序的通知》(淅政文〔2022〕5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报批手续,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附件:2024年淅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第一批(调整)项目统计表
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5日
终审:杨柯(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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