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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规范医疗设备捐赠 避免“钓鱼式捐赠”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09 09:23:30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近日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医疗机构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禁止定向招标,避免“钓鱼式捐赠”。

  《通知》明确指出,医疗设备允许合法捐赠,但务必禁止以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的名义规避试剂、耗材招标采购,形成垄断事实,即医疗机构可以接受捐赠,但禁止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等方式,产生变相行贿受贿行为。

  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通知》明确,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明确规定接受捐赠不得与试剂、耗材招标采购挂钩,不得涉嫌不正当竞争。同时,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卫生计生单位要立行立改,对所有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

  此外,省卫计委还公布了违规违法接受医疗设备投诉举报电话:0371-85961282,邮箱:hnwjwjfb@126.com。另据了解,省卫计委将于近期对医疗设备违规违法捐赠问题进行全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省通报,并抄送省纪委。(记者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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