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及工作安排,河南省文物局承担《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2018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方案列为当年改革任务。在中央改革办和中央文改办的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在深入调研、梳理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文件征求意见稿。经征求中央相关部门和中央文改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报中央文改领导小组核审,5月初提交中央改革办。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0月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是党中央立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战略高度、着眼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的文化自觉,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传承中华文明、坚定文化自信的历史责任。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重要的文物资源大省。河南文物工作在打造华夏历史文明重要传承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进程中承担了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2018年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文物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特别是王国生书记强调:要从政治上看问题,保护和弘扬好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就是延续根脉,也是建设强大国家的需要。我省是文物大省,做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是重大政治责任,也是重要优势。在传承文化上,我们一定要当功臣,不能当罪人。陈润儿省长针对文物工作提出:把保护责任严起来,把文物遗址“看”起来,把管理队伍强起来,把执法手段硬起来,确保国家文物安全等具体要求,都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实施方案》起草提供了指南。
二、起草过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批办:文件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改革任务,抓好落实落细,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各地要将文物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建议请省文化厅、文物局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请组织、宣传、教育、公安、工信、住建等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喻红秋书记、赵素萍部长、戴柏华副省长等省领导进行了阅批。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及工作安排,省文物局承担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成立了起草小组,深入研究,草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我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框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其他省市经验,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文物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文物行业治理能力需要提升、文博机构队伍力量薄弱、“小马拉大车”等发展瓶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以期全面推进河南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戴柏华副省长主持召开2次专班工作会议,组织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研究讨论文稿草拟工作。2019年1月,我们将《实施意见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省发展改革、教育厅等39个相关省直单位,以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物部门征求意见。根据省领导要求,省文物局结合河南文物工作实际,借鉴已出台的四川、河北等省份方案,进一步组织研究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具体方法措施,并向主要涉及的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面征求了意见。根据省直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结合各地文物部门建议,我们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最终确定了此稿。
三、关于主要内容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框架,我们力求结合河南实际细化措施:
一是在文物保护创新发展方面。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实证中华文明发展脉络,努力将部分重要文物建设成为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实施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大别山、太行山、伏牛山革命文物片区保护利用,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
二是在健全文物管理机制方面。将文物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识。完善省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坚守文物安全底线,重点做好文物安全“三防”建设工程、文物建筑抢险维修工程等六大工程,支持文物保护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建立完善文物安全县乡村三级共管共治工作体系。落实《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全省文物资源数据库。推动河南文化遗产空间规划研究,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杜绝未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土地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支持洛阳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鼓励郑州等地探索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三是在加强文物合理利用方面。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建设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长征等红色文化线路整体保护。研究制定河南省文物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重点博物馆建设,探索区域博物馆建设,完善具有中原文化特色博物馆体系。推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化建设。发展智慧博物馆,丰富博物馆文化传播途径。建立文化创意联盟,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四是在深化文物交流合作方面。支持文物收藏单位申报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促进河南海外文物回流。配合国家和我省对外开放工作大局,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文物科技保护领域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中华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国家项目,扩大文物对外展览的数量和规模,宣传展示光辉灿烂的华夏历史文明,促进台港澳民众的中华文化认同。
五是在文物改革支撑保障方面。加强省级文物督察力量,强化市县文物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支持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加强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博专业高层次人士。建立河南省文物领域专家智库,实施河南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探索对郑州、洛阳、安阳等文物资源密集区的支持方式。
四、贯彻文件的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工作日程,统筹各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全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落实工作。
二是建议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
三是建议此文件及2018年省政府出台多项涉及文物工作规范文件,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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