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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淅政2020[6]号文件的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6 10:3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2、实施方案由谁解读

3、实施方案中所指纳入管理的范围

4、实施方案中需重点解读的内容

5、实施方案中资产清查开展的步骤

(二)解读材料形式

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解读材料

5月6日,淅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淅川县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纠正管理不严、处置不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更好地保障工作高效运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

    主要依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

(二)问:实施方案由谁解读?

答:由县财政部门实施解读

(三)问:实施方案中纳入资产管理范围有哪些?

答:1、行政事业单位。经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县乡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包括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出租出借的资产,经管资产以及矿产、土地、林业、库湖等自然资源。

2、国有企业。凡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公益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以及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但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政府注资的融资、担保平台。凡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政府注资的融资、担保平台公司。

(四)问:实施方案中需重点解读的内容?

答:一、国有资产清查重点

1、房屋及构筑物。使用或者可以确认所属资产的,为保障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以及围墙、水塔等构筑物。

2、出租、出借或闲置的资产。

3、办公物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电脑电器等。

4、大宗物品。机动车辆、船只、生产设备等。

5、自然资源。矿产、土地、林业、库湖等自然资源。

6、国有企业资本。由县政府注资用于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公司的股本金、资产和经营情况。

二、国有资产清查要求

1、明确清查主体。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进行,主管单位负责本单位及隶属的二级事业单位、企业、经管资产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交叉管理的资产,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入账”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进行国有资产清查。

2、规范清查程序。各级各单位应在主管单位和县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明确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序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审核确认汇总上报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3、建立数据平台。各级各单位在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等相关要求,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账卡资料,完善系统信息数据,为实施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4、资产审核确认。各级各单位国有资产经核查无误后,由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进行上报。由县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财政、审计、发改、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核查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三、规范国有资产采购

各级各单位对确需新增的资产,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审批要求,提出资产购置计划,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实施政府采购。

四、严格国有资产使用

各级各单位要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绩效,保障工作需要。

五、规范国有资产处置

严格执行有关资产处置管理的规定,要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处置完毕的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五)问:实施方案中国资清查步骤有哪些?

答:共分四个步骤:

1、宣传培训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县政府成立淅川县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国有资产清查有关工作,并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业务培训。

各级各单位、国有企业和融资、担保平台公司成立相应的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扎实组织本单位工作稳步开展。

2、清理清查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组织各级各单位认真清点、认真登记、认真填报。清查要全面、详细、真实,严禁弄虚作假,避免漏报、误报、重报。各级各单位应于6月1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相关报表资料,经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纸质资料包括国有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表,电子资料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单位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3、整改完善阶段(6月16日至7月25日)

由县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牵头,县财政、审计、发改、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核查组,对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清查不认真、不全面的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核查上报阶段(7月26日至8月5日)

县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确认,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结合实际,研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终审:侯小女(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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